洪迈〔宋代〕
洪迈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读《后汉书》作小乐府三十八章 其二十七 蔡中郎
张晋 〔清代〕
善人国之纪,制作国之典。司徒恶谤书,中郎竟不免。
闻卖韭黄蓼甲
梅尧臣 〔宋代〕
近买山范湾自营藏地与亡弟草塘君及外家墓茔
薛嵎 〔宋代〕
和魏元明四月菊
黄榦 〔宋代〕
鲁女观
黄甲 〔宋代〕
次洪阳岩太卿韵为方蒙仲书监赋西清风月
胡仲弓 〔宋代〕
奉和文潜赠无咎篇末多见及以既见君子云胡不
黄庭坚 〔宋代〕
董令升舍人朋溪图赵祖文笔也
曾几 〔宋代〕
程玉樵方伯德润钱予于兰州藩廨之若已有园
林则徐 〔清代〕
寄谢汤司谏二首
赵蕃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