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乙(1852~?年)号来生。江西宁都固厚乡明坑村人。州增生。光绪十四年戊子(1888)科举人,封中宪大夫,分发福建试用知县。因厌官场腐败,辞归故里,倡设高小学校,培植人才,县宰金公赞之 “开梅江风气之先哲”。热心公益事业,因德昭学博,七旬诞日,大总统黎褒辞奖誉,赠匾书 “宗仁主义”,省长、镇使、道尹、县长及全县士绅纷送匾额,并撰文咏诗制屏为之祝寿。
使民复结绳,老死不相陵。甲兵无所用,舟车无所乘。
使民复畏威,不言而自归。吾言甚易知,知者亦何希。
不知知病,不病乃圣。圣人不病,民莫不敬。不争而胜,不召而应。
天之所亘,民胡不定。天网恢恢,天道日回。抑高举下,损去益来。
有馀不足,既覆始培。圣人胎之,使世皆孩。以柔胜刚,以弱胜强。
处下曷殃,损馀曷伤。受其不祥,为天下王。执契司方,为天古皇。
毋为大匠斲,以劳血指握。道本无名璞,人心方寸觉。
五千牛背言,一画庖牺学。
万山之中小县耳,乃有须眉之男子。山是大明山,水是大明水,明亡六年犹守此。
岂有若夫为不善,人自不识若夫豪杰士。若先生者,乃能真不死。
忠孝节义名四旗,白马之乡良足纪,先生之风今未已。
噫嚱乎嗟哉!当时乃已神龙见首不见尾。